1. 中国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22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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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黄醇及其衍生物(如视黄醇棕榈酸酯、视黄醇乙酸酯):
总量不得超过 0.05%(以视黄醇计)(即≤500 ppm)。 -
用途限制:
不可用于唇部产品、儿童产品或标称用于孕妇的产品。
2. 欧盟 (EU) 法规 (EC) No 1223/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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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黄醇:
- 驻留类产品(如面霜、精华):≤ 0.05%
- 冲洗类产品(如洗面奶):≤ 0.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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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黄醇衍生物:
需根据实际转化率计算等效视黄醇含量,总含量需符合上述标准。
3. 美国FDA及行业惯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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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严格法定上限,但行业通常遵循:
- 护肤品中建议 0.01%~0.1%(视黄醇纯品)。
- 非处方药(如抗皱产品)可能含更高浓度(需临床测试支持安全性)。
4. 其他地区
- 日本:参考欧盟标准,通常≤0.1%。
- 韩国:与中国类似,严格限制总视黄醇当量。
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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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激性:
- 即使低于法定上限,高浓度视黄醇(如≥0.1%)仍可能导致皮肤干燥、泛红或脱皮,建议从低浓度(0.01%~0.03%)开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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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性:
- 视黄醇易氧化失效,需避光包装(如不透光容器)或搭配抗氧化剂(如维生素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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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慎用:
- 高剂量维生素A可能对胎儿有害,孕期建议避免含视黄醇的护肤品。
建议配方设计
- 日常护肤品:0.01%~0.03%(适合新手或敏感肌)。
- 功效型产品:0.05%~0.1%(需搭配舒缓成分如泛醇、积雪草)。
如需具体产品申报,建议参考当地最新法规或咨询专业检测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