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中国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21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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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化妆品:
- 视黄醇及其衍生物的总浓度 ≤ 0.05%(以视黄醇当量计)。
- 需标注“孕妇慎用”警示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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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用途化妆品:
若浓度超过0.05%,需通过安全性评估并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(如祛斑类、抗皱类产品)。
2. 欧盟(EU/EC 1223/2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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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留类产品(如面霜、精华):
- 视黄醇浓度 ≤ 0.05%。
- 视黄醇棕榈酸酯/乙酸酯等其他衍生物 ≤ 0.1%(以视黄醇当量计)。
- 冲洗类产品(如洗面奶):允许更高浓度,但需确保使用后残留量不超过驻留类标准。
- 标签要求:需标注“含视黄醇”及“孕期或哺乳期避免使用”警告。
3. 美国(FDA/CI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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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联邦层面统一上限,但化妆品成分评审委员会(CIR)建议:
- 视黄醇及其衍生物在护肤品中浓度 ≤ 1.0%(实际市场常见0.1%-0.3%)。
- 高浓度产品需标注刺激性警告,部分州可能额外限制。
4. 日本(厚生劳动省)
- 未明确设定上限,但行业自律标准通常参考欧盟或美国,常见浓度 ≤ 0.1%。
注意事项
- 刺激性:即使符合法规上限,高浓度视黄醇(如>0.1%)仍可能导致皮肤干燥、脱屑,建议从低浓度(0.01%-0.03%)逐步建立耐受。
- 孕期风险:高剂量口服视黄醇可能致畸,虽然外用吸收有限,但为谨慎起见,孕期/哺乳期通常建议避免使用。
- 配方技术:缓释包裹技术(如微囊化视黄醇)可降低刺激性,允许更高浓度添加。
建议选择产品时查看成分表,优先通过备案/注册的正规品牌,并遵循官方使用说明。如有敏感肌或特殊健康状况,建议咨询皮肤科医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