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一般护肤品中的浓度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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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黄醇(Retinol):
- 驻留型产品(如面霜、精华):最大允许浓度为 0.05%(500 ppm)。
- 冲洗型产品(如洗面奶、沐浴露):无严格限制,但需确保安全性。
- 含其他视黄醇衍生物(如视黄醇棕榈酸酯):需按当量换算为视黄醇总量,总和不得超过0.0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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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或哺乳期女性产品:
欧盟建议避免使用含视黄醇的化妆品,以防潜在风险(尽管局部使用吸收率低)。
2. 特殊用途产品的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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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衰老或药用护肤品:
某些专业线产品可能通过特殊审批(如药品许可)使用更高浓度,但需明确标注警示语(如“避免日光暴露”)。
3. 标签与警示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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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视黄醇的产品需标注:
- “含视黄醇”(或成分INCI名称)。
- “怀孕或哺乳期避免使用”(建议性标注)。
- “使用后注意防晒”(因视黄醇可能增加光敏性)。
4. 其他注意事项
- 稳定性问题:视黄醇易氧化失效,配方中常需添加抗氧化剂(如维生素E)或采用避光包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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衍生物浓度换算:
例如,视黄醇棕榈酸酯的活性当量约为视黄醇的43%,若产品中含0.1%视黄醇棕榈酸酯,则相当于约0.043%视黄醇,需计入总限制。
对比其他地区
- 美国:无明确浓度限制,但需符合FDA安全要求(通常OTC产品在0.1%-1%之间)。
- 中国:遵循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,视黄醇及其衍生物总量限值为0.05%(与欧盟一致)。
如需具体产品合规性评估,建议咨询欧盟官方数据库(COSIng)或专业法规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