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浓度限制
- 普通化妆品:视黄醇及其衍生物(如视黄醇棕榈酸酯、视黄醇乙酸酯等)的总含量不得超过 1%(以视黄醇当量计)。超过此浓度需按特殊化妆品(祛斑类或防晒类)申报。
- 特殊化妆品:若产品宣称祛斑、美白等功效,且视黄醇浓度超过1%,需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,提交安全性评估资料。
2. 备案注意事项
- 安全评估:即使浓度≤1%,仍需提供完整的安全性评估报告,证明产品的刺激性、光敏性等风险可控。
- 标签标注:需标注“含视黄醇”,并提示消费者注意防晒(因视黄醇可能增加光敏性)。
- 儿童产品:避免用于3岁以下儿童产品。
3. 法规依据
- 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版)将视黄醇列为限用成分。
- 2021年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明确要求功效宣称需有科学依据。
4. 实际建议
- 若浓度≤1%,可按普通化妆品备案,但需严格评估安全性。
- 若浓度>1%,需走特殊化妆品注册流程,耗时较长(通常6-12个月)。
建议备案前咨询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检测实验室,确保符合最新法规要求(如2023年更新的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》)。